至各投标人:
现对GMWY-2018-19 国贸物业OA办公系统招标公告做出如下更改。
一、招标文件第5页
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必须是专业从事计算机办公协同软件开发厂商,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地方信息产业局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IT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证书》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年检合格)
投标人其它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要求投标的软件产品具有OA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安全认证证书。
现修改为:
投标人要求
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复印件;
2)、投标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
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投标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二、招标文件第三页、第四页。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7时。
现修改为: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17时。
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1日